駐衛保全服務(公寓大廈大樓管理)
◎管理規劃與執行基準
壹、安全規劃措施
一、人員管制:
1.24小時門禁管制,除本社區住戶外,來訪者均予登記,通報住戶獲准、換證等手續後始得放行。
2.十人以上之集會,除出示管區警局臨時集會許可證或委員會同意書外,管理員不接受任何口頭交待,一律不准進入社區,不聽勸告強行進入者,視為歹徒報警究辨。
二、車輛管制:
1.
(a)由委員會決議公告後,請有車位之住戶,以車位使用權憑證至警衛室登記車位、車號、姓名、電話後,發予大樓車輛通行證乙枚(統一貼在駕駛座左上方明顯處或置於駕駛方向盤上方明顯處,以便辨別即可),並於 月 日完成領證手續, 月 日開始正式實施長期性車輛違規停車之取締工作,凡未貼通行證(視為來路不明、非社區車輛處理),佔用它人車位或地下室,隨意停車者(螢幕、巡視、住戶反應發現時),為停車場安全秩序與大眾權益,均不再通知,立即鐵鍊鎖扣車輛,並於車門處留違規草乙張,並向公司回報,警衛人員未獲公司指令,不准開鎖放行,如違規屬實之車輛,開鎖費用收取服務費$500元,列入基金,(請住戶勿帶親友車輛進入,以免產生誤會)。
(b)凡本社區均分發機車識別證乙枚,統一貼在大燈前上方,以便辨別,未貼識別證之機車,同違規汽車處理方式實施。
2.社區圍牆四週、停車場設立巡邏箱,除總幹事、本公司幹部不定期巡查外,巡查工作由巡邏員擔任,取締違規停車、嚴防竊盜與歹徒進入,達到相互支援、確保社區安全之目的。
三、裝璜管制:
1.先行至警衛室辦理裝璜登記手續,並繳押金貳萬元整(以備為損壞公設、違反住戶公約條例及未清除垃圾之賠償),施工完畢經總幹事驗收,始退回押金(隔天尚未補繳押金,拒絕進入施工)。
2.嚴禁鐵窗凸出(材質顏色與凸出尺寸由委員會或建設公司託管期統一規定,並收取保證金貳萬元),未依規定裝設戶,為逃生安全與整體觀瞻,凸出鐵窗沒有任何理由,一律強制拆除。(由委員會決議辦法公佈後實施)。
貳、管理費繳納須知:
1.管理費之收取標準依管委會決議辦法通告住戶後實施。
2.管理費之繳納,均以現住戶為準,現住戶不繳,屋主繳納,房屋雙方買賣,原屋主不論何因,所積欠未繳之管理費用(含基金),現屋主負責繳納之義務。
3.管理費繳交方式,每月(每次)10~20 為自動繳費時間,不方便之住戶請以掛號現金袋或匯款方式,寄予管理委員會專戶帳號內(請同時知會管理公司會計,以便核照無誤後寄回收據),超過20日至月底為管理費催繳期,月底尚未繳清管理費之住戶,視同拒繳管理費,報委員會依法處理之。(管理費為三聯單,均有主委、財委蓋章,住戶繳予管理員請取回收據存查即可)。
4.拒繳管理費之住戶,均再予最後理性溝通,如再拒繳時處理方式如下:
A.停止一切代收信件,斷絕訪客服務,不負責知會,一切安全管理與其他應知會與協助之服務。
B.拒絕房屋租售參觀人員進入,不負責知會,一切安全。
C.暫不發放社區車輛通行證(遙控器、刷卡或大門鑰匙)。
D.委員會一律依法定程序提出債務履行之訴頌裁定。
F.各項滯繳金之催繳、代繳公共設施各項費用。
G.各種會議之召集、場地佈置、記錄、列印 、裝訂、郵送。
H.大樓公共財產之列管、資料製作。
I.各項記錄、報告之提出、列印、裝訂、郵送。
J.各單位工作人員之訓練、管理、督導、考核。
K.委員會交辦公共設施用品之採購與修繕。
L.配合大樓需要舉辦講(演)習(如:消防、防災、防颱...等)。
M.工商服務:
1.住戶意見問卷設計調查表及彙總。
2.藝文活動推展。
3.工商活動通告。
4.政府活動告示。
N.公共關係之建立,公告之繕打、分發、張貼。
0.與政府機關之協調連繫及法規制度之運作。
P.其他相關之管理業務。管理與其他應知會與協助之服務。
參、其他:
1.公設缺失方面,請住戶大家共同參與理性反應,填其修繕意見表,以便提供建設公司依緩急之順序維修,使本社區成為一個舒適安全的生活環境。
2.遷出與遷入戶,均須先行至警衛室完成登記手續(含住戶資料、繳清管理費、領取通行證等手續),否則管理人員不准車輛隨意停放。
3.警衛室處設意見箱乙個,住(業)戶自管理室桌面長期性自由取用住戶意見調查表反應問題,每星期不定時由公司幹部(或主委)開啟意見箱協辦處理,並將結果公佈之。
4.中午12:00~13:00、晚土18:00以後及例假日,嚴禁施工及喧嘩,以保社區安寧,管理員有權嚴厲禁止或報警處理。
5.樓梯間禁止積放私人用品,經發現視同廢棄物處理,若有遺失自行負責,依委員會決議公告後實施。
6.大樓樓梯間之電燈,夜間12點後,請住戶養成隨手關燈之習慣,以便節省能源,減少開支。
7.不准佑用公設空間或違章建築,不准破壞公物或製造髒亂,一經發現,管理人員有權嚴厲組止,若因此產生糾紛或造成社區損失,自行負責及賠償。
8.停車場車位租人使用,為安全考量,租用戶以現住戶為限(汽車位租賃業務由本公司代為處理)。
9.住戶房屋租售,為過濾居住人之素質,免為社區居住之品質帶來其他不必要之困擾,租售業務可委託本公司代為處理。
10.店面或社區(大樓)之住(業)戶,公司行號招牌設立,為社區(大樓)之觀瞻,由委員會統一制定規格,依決議後公告實施。
◎行政事務管理
針對大樓內各項行政、文書事務工作,由本公司各項專業人員,支援大樓內之各項行政庶務工作,以建全管理委員會之正常運作。
一、基本方針:
A.大樓庶務工作十分鎖碎、繁多,管理公司以專業之事務人員以及多年之經驗為管理委員會提供各項行政事務服務。
B.每月大樓內之財務、會計之製作、查核、代收、代繳。
二、工作內容:下列各項之行政事務管理工作。
A.參與大樓各項章程、住戶規約之擬定和進行。
B.委員會之成立與委員之產生。
C.協助管理委員會合法化。
D.管理委員會決議之執行。
E.大樓出納、會計業務之管理:
1.管理費預算製作。
2.訂定各戶分攤表。
3.公共水、電、瓦斯費查核。
4.設立銀行專戶。
5.每月收支明細表之提報。
◎現場勤務人員勤務守則
一、服裝、裝備整齊,儀容端正,待人禮貌,服務第一,交班人員協助接班人員依規定著裝及交接職務完畢,方得下班。
二、值勤人員不睡覺、不脫班,現場不吃檳榔、不喝酒,並提前20分鐘接班,交班人員於樓層、地下室、走廊,實施燈火管制,並依公司規定取締違規車輛,注意閒雜人員,確實達到節省電源,維持秩序,確保大樓安全之目的。
三、儘速瞭解大樓地形位置,公共設施及受信系統之瞭解與緊急狀況處理。
四、值勤人員交接清楚,交班後適時巡邏,實施燈火管制,管制時段車道及大門之開關時間,取締違規車輛,嚴防歹徒進入,確保社區安全。
五、熟知協力廠商、公司委員及重要相關單位之聯絡電話或呼叫器號碼。
六、人員管制並過濾:通報 → 登記 → 換證 → 請進
七、住戶名冊資料建立管制:警衛人員為維護住戶安全秩序及收取管理費,有確實登錄住戶資料之責任,請依樓號住屋狀況、姓名、電話、車位、房東電話之格式填寫清楚。
八、住戶資料建立:利用信件、詢問、裝潢、繳費、發證遷入等任何機會,依公司住戶資料表格建立資料(含遷入與遷出戶)。
九、管理費之收繳及催收、登錄。
十、交辦事項的處理(管理委員會與公司)。
十一、每日上班時必要工作項目。
1.記載並查閱勤務報表。
2.環境清潔的檢查與公共之巡視。
十二、管理室禁止閒雜人士進入(本公司人員進入亦需服裝儀容整齊)。
十三、人員值勤時間內,應主動與客戶照會,應有親和力。
十四、各次會議記錄及公告存檔,閱讀後並簽名。(正本送管委會、副本送回公司)。
十五、注意大樓社區大門內外車輛是否排放整齊。
◎環境清潔工作要點
一個清爽優雅舒適的居家辦公環境是現代化建築物必備的條件。新式建築物除採用傳統之優雅建材外,更大量採用現代化科技產物之高級飾材,以舊有傳統的清潔保養方式,已無法處理新建材之材質及滿足這些高級建材所能帶來的神奇裝飾效果,因此一種新的清潔美護制度必須建立,並且應用。
本公司籌聘積多年工作經驗之專業清潔人員,不斷研究、開發工作新技街,有計劃培養專屬清潔技術人員,並爭取各專業清潔器材廠商各項資料及研究之新技術支援,使能對各種日新月異之新建材,提供正確之清潔美護保養制度,期達到更完美的境界。
一、公共日常清潔保養:
1.公共區各式建材器具擺飾等擦拭、除塵及清潔維持。
2.各式地板地磚等之打掃、吸塵及清潔維持。
3.玻璃窗台門欄隔間板(不含各樓用戶大門)等之清潔、刮拭、吸塵。
4.電梯、安全梯梯階等之擦拭、除塵及清潔維持。
5.停車場、屋頂庭園景觀花園等之打掃、垃圾撿拾、澆水及清潔維持。
6.廁所、浴室、茶水間等之打掃、擦拭及清潔維持。
7.垃圾收集及清潔換袋。
二、公共區定期清潔養護:
1.公共區各式金屬飾材器具扶手等之上釉、打亮及防鏽處理。
2.各式地板地磚等除臘、上臘及清洗消毒。
3.天花壁面管線等之除塵清潔。
4.排水溝落水口管線等之疏通清理除臭。
5.景觀水池人行步道等之沖洗清潔。
三、特殊清潔工程:
1.建築物外牆玻璃帷幕及壁面之清洗刮拭工程(另行計費)。
2.地下室停車場等之消毒滅菌除臭工程(另行計費)。
3.樓梯梯階鋼條之上油保養打亮工程(另行計費)。
4.各用戶室內環境之清潔美護工程(另行計費)。
5.戶頂樓園藝花草樹木之修剪除蟲種植工程(另行計費)。
6.其他特殊清潔美護工程(另行計費)。
◎總幹事(組長)聘任與職掌
大樓之管理委員會,授權由主任委員委託管理公司聘任總幹事(以下統稱總幹事),唯須經委員會及管理公司之同意。
總幹事受管理委員會之監督,負責指揮、調度、督導各項管理及監督維修工作人員,而其人事隸屬管理公司,並向管理公司支領薪資,受管理公司指揮,並且有義務向管理公司報告一切管理業務情況。
總幹事之職責:
1.負責教育、督導、現場服務人員之工作執行。
2.不得私下利用職務之便,謀取任何工商利益。
3.要有能力處理整個大樓所發生一切事件,並於發緊急事故時,於最短時間內,抵達現場,保持鎮定,完滿處理之。
4.尊敬社區之所有成員及愛護所屬職員,不得循私或不公。
5.遇有工作未能達到理想,應主動找出原因所在並將難題解決,能力所及無法解決問題時,不可積壓問題,應立即反應公司,並追蹤處理結果。
總幹事應執行之勤務:
1.大樓、社區之安全巡視,環境衛生及公共秩序之維持。
2.大樓、社區內公共設施缺失與協力廠商保養維護之記錄呈報。
3.具水電基本常識,負責簡易之水電維護工作(如燈泡更換)。
4.管理費催收,定時呈報催收記錄。
5.住戶安全公約之執行。
6.緊急郵電處理、門禁(人、車)管制之嚴格執行與監督。
7.住戶意見表定時開箱及公告處理情形。
8.委員會決議及公司交辦事項之執行與回報。